本次補貼外地生豬的數量上限為60萬頭。按照申報檢疫時間先后順序,在上述補貼時間段內,若全市申請補貼的生豬總數超過60萬頭,超過部分將不享受補貼。按每頭生豬(每批次平均每頭生豬重量75公斤以上)補貼100元的標準,對從市外采購調入合格生豬供應東莞市屠宰和銷售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好消息!從今日(26日)開始,《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補貼實施方案》正式實施。東莞將給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補貼6000萬,一頭豬補100元,均重150斤以上。
近日,記者從東莞市農業農村局獲悉,為保障重大節假日期間東莞市場肉品供應安全穩定,東莞從12月26日起,對從外市調入東莞屠宰和消費的生豬進行補貼,計劃對每頭150斤以上的生豬補貼100元,總共補60萬頭豬,補貼金額高達6000萬元。
補貼將實施多久?
根據方案,此次補貼的實施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00:00,至2020年2月24日24:00,合計61天。在上述時間段內,從市外采購調入生豬供東莞市屠宰和消費可按規定申請補貼。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至我市定點屠宰場的時間界定,以向駐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申報檢疫的時間為準。
根據近三年春節期間定點屠宰情況,本次補貼外地采購調入生豬的數量上限設定為60萬頭。按照申報檢疫時間先后順序,在上述補貼時間段內,若全市申請補貼生豬總數超過60萬頭,超過部分將不享受補貼。
誰有資格享受補貼?
記者了解到,只要在上述實施時間、豬數量在60萬頭總額內,從外地采購合格生豬調入東莞市屠宰場供東莞市屠宰和消費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都有資格申請補貼。
這6000萬的生豬補貼資金由東莞市、鎮街(園區)兩級財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由生豬供應商提出申請,經市、鎮有關部門審核確定后統一辦理撥付。
此外,鑒于近期我市生豬屠宰數量變動較大,目前難以準確預測2020年春節前后一個月時間外地采購調入生豬申請補貼數量,為此,計劃2020年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補貼資金1500萬元,待補貼實施期結束后按實結算,如市級資金不足報請市政府追加補貼資金。
補貼方式
為了簡化申報材料、提高效率,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貼。
結合生豬運費、生豬采購成本等因素考慮,補貼標準按每頭生豬(每批次平均每頭生豬重量75公斤以上)補貼100元的標準,對從市外采購調入合格生豬供應我市屠宰和銷售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接下來,市農業農村局將加強對調運進場生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去向核準及調運數量審核確認,督促屠宰企業對進場生豬進行“瘦肉精”檢測、非洲豬瘟檢測,確保調運生豬質量安全;嚴格填寫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目的地”范圍,確保補貼生豬供應我市肉品消費市場。
政策解讀:《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補貼實施方案》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
受非洲豬瘟疫情影響,各地生豬生產供應面臨嚴峻形勢。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及市有關生豬穩產保供的工作部署,切實保障節假日期間東莞市市場肉品供應安全穩定,東莞市農業農村局會同東莞市財政局研究起草了2020年春節期間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補貼實施方案,經征求各鎮街(園區)、各有關單位和公眾意見建議后,形成了《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補貼實施方案》。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是明確補貼時間。為突出重大節假日期間全市生豬供應保障,擬將補貼實施時間劃定為2020年春節(1月25日)前后一個月,即從2019年12月26日00∶00開始,至2020年2月24日24∶00止,合計61天。在上述時間段內,從市外采購生豬調入東莞市屠宰和消費可按規定申請補貼。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至東莞市定點屠宰場的時間界定,以向駐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申報檢疫的時間為準。
二是明確補貼數量。為有效控制補貼資金規模,確保補貼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切實保障東莞市肉品市場供應,根據東莞市前三年(2017-2019年)春節前后一個月定點屠宰生豬總量的平均值,設定本次補貼外地生豬的數量上限為60萬頭。按照申報檢疫時間先后順序,在上述補貼時間段內,若全市申請補貼的生豬總數超過60萬頭,超過部分將不享受補貼。
三是明確補貼對象。根據實際,設定補貼對象為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同時,為保障本市市民肉品消費需求,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方案》明確采購調運的生豬供應東莞市定點屠宰場屠宰且屠宰后的生豬產品在東莞市范圍內銷售的條件要求。即具體補貼對象為:從市外采購合格生豬供應東莞市定點屠宰場屠宰,且屠宰后的生豬產品在東莞市范圍內銷售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
四是明確補貼方式及標準。為簡化申報資料,提高補貼效率,擬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貼。結合生豬運費、生豬采購成本等因素考慮,擬將補貼標準設定如下:按每頭生豬(每批次平均每頭生豬重量75公斤以上)補貼100元的標準,對從市外采購調入合格生豬供應東莞市屠宰和銷售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五是明確資金來源。鑒于保障轄區肉品供應是各級政府的共同責任,補貼資金擬由市、鎮街(園區)兩級財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由于目前各鎮街(園區)正在按照《東莞市生豬定點屠宰場整合方案》要求開展屠宰場撤并整合工作,整合進度不一,為體現政策的公平性,擬結合全市整合工作情況和常住人口狀況,合理設定各鎮街(園區)的承擔比例。尚未完成撤并整合任務的鎮街,轄區外地生豬采購調入鎮級補貼資金由本鎮街承擔;已完成撤并整合工作的片區,片區各鎮街(園區)按照本鎮街(園區)2018年常住人口數量占所在片區常住人口總量的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鎮級補貼資金。
六是明確辦理程序。補貼資金擬按照提出申報、市鎮審核、網站公示、資金發放4個流程辦理。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申請,經鎮(街道)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林水務局核實,市農業農村局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統一辦理撥付補貼資金。為確保補貼資金規范有效使用,《方案》明確了市鎮兩級核實的內容與方式,提出充分利用全市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等信息化途徑,詳細核實進場生豬來源地、申報檢疫時間、銷售目的地等情況。
七是明確監管要求。為確保補貼資金安全使用、用出成效,《方案》提出市鎮農業、財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補貼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尤其是鎮(街道)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調運進場生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去向核準及調運數量審核確認,督促屠宰企業對進場生豬進行“瘦肉精”檢測、非洲豬瘟檢測,確保調運生豬質量安全;要嚴格填寫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目的地”范圍,確保補貼生豬供應東莞市肉品消費市場。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補貼實施方案
受非洲豬瘟疫情影響,各地生豬生產供應面臨嚴峻形勢。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工作部署,切實保障重大節假日期間我市市場肉品供應安全穩定,借鑒江門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 總體要求
以保障2020年春節期間肉食穩定供應為目標,以市場化、規范化為原則,通過加強扶持引導,提高我市供應商生豬采購積極性,鼓勵外地生豬調入我市屠宰并供應市內肉品消費市場,切實提升生豬穩定供應保障能力,進一步滿足市民節假日肉品消費需求。
二、 補貼時間及對象
(一) 實施時間
實施補貼時間為2020年春節(1月25日)前后一個月,即從2019年12月26日00∶00開始,至2020年2月24日24∶00止,合計61天。在上述時間段內,從市外采購調入生豬供我市屠宰和消費可按規定申請補貼。
外地采購調入生豬至我市定點屠宰場的時間界定,以向駐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申報檢疫的時間為準。
根據近三年春節期間定點屠宰情況,擬將本次補貼外地采購調入生豬的數量上限設定為60萬頭。按照申報檢疫時間先后順序,在上述補貼時間段內,若全市申請補貼生豬總數超過60萬頭,超過部分將不享受補貼。
(二) 補貼對象
擬對在上述實施時間范圍內,采購合格生豬供應我市定點屠宰場屠宰,且屠宰后的生豬產品供應我市肉品消費市場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進行補貼。
三、 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
(一)補貼方式與標準
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從市外采購調入合格生豬供應我市屠宰和銷售的生豬供應商(含自行采購生豬的定點屠宰企業),按每頭生豬(每批次平均每頭生豬重量75公斤以上)補貼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二)資金來源與安排
補貼資金由市、鎮街(園區)兩級財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目前,各鎮街(園區)按照《東莞市生豬定點屠宰場整合方案》要求開展屠宰場撤并整合工作。尚未完成撤并整合任務的鎮街,轄區外地生豬采購調入鎮級補貼資金由本鎮街承擔;已完成撤并整合工作的片區,片區各鎮街(園區)按照本鎮街(園區)2018年常住人口數量占所在片區常住人口總量的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鎮級補貼資金(詳見附件3)。
鑒于近期我市生豬屠宰數量變動較大,目前難以準確預測2020年春節前后一個月時間外地采購調入生豬申請補貼數量,為此,計劃2020年安排市級預算項目專項補貼資金1500萬元,待補貼實施期結束后按實結算,如資金不足報請市政府追加補貼資金。
四、 補貼程序
補貼資金由生豬供應商提出申請,經市鎮有關部門審核確定后,統一辦理撥付補貼資金。
(一) 提出申報
生豬供應商將生豬調運到我市定點屠宰場,經查驗貨證相符、證標齊全,符合國家、省有關調運要求,并經“瘦肉精”檢測、非洲豬瘟PCR檢測后,按批次填寫《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屠宰生豬補貼申請表》(附件1),并連同屠宰企業出具的每批次生豬稱重單、身份證明復印件、銀行賬戶復印件等有關資料一同報送所在鎮街駐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二) 市鎮(街道)審核
補貼申報由鎮街核實,市局復核。
1、鎮街核實。鎮街動物衛生監督所要通過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等,認真核實生豬供應商提供的《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屠宰生豬補貼申請表》相關信息,經審核無誤后在申請表上出具意見加蓋公章。鎮街農林水務局(農辦)在鎮街動物衛生監督所核實的基礎上,對申請者的申請資格和補貼金額,以及所附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核實。經審核無誤后在申報表上出具意見加蓋公章,并填寫《東莞市外地采購調入屠宰生豬補貼匯總表》(附件2),于2020年3月5日前連同身份證明復印件、銀行賬戶復印件等申報資料一同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屠宰管理科。
2、市局復核。市農業農村局整理匯總全市申報資料,通過查看全市肉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系統等方式,對申報資料進行復核,擬定補貼名單。
(三)獎勵公示
經擬定的獎勵名單將在市農業農村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資金發放
公示無異議的,市農業農村局制訂補貼資金安排方案并提交市財政局,會同市財政局下達補貼資金的通知,并由市農業農村局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撥到申請者所在鎮街財政分局。鎮街農林水務局(農辦)會同鎮街財政分局將市財政專項補貼資金連同鎮街配套資金一次性劃入申請者銀行賬戶。已撤銷屠宰場的鎮街(園區),要按照附件3的比例要求,將相應配套資金劃撥至片區保留屠宰場所在鎮街財政分局,由保留屠宰場所在鎮街財政分局將市財政專項補貼資金連同鎮街配套資金一次性劃入申請者銀行賬戶。
五、 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引導。各鎮街、市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障重大節假日期間豬肉供應是關系千家萬戶的民生大事,切實提高供應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引導,推動采購補貼政策順利實施,促進外地生豬調入我市屠宰,進一步滿足市民肉品消費需求。
(二)明確工作職責。市鎮農業、財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補貼審核管理工作。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調運進場生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去向核準及調運數量審核確認,督促屠宰企業對進場生豬進行“瘦肉精”檢測、非洲豬瘟檢測,確保調運生豬質量安全;要嚴格填寫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目的地”范圍,確保補貼生豬供應我市肉品消費市場。財政部門要及時籌集、安排補貼資金,配合農業部門做好資金的安排和發放管理工作。
(三)抓好監督管理。市鎮農業、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安全發放。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或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補貼資金等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