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2015年第5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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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5-05-12 | 生效日期 | 2015-07-0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為了督促生產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規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續處理工作,增強監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定。現予批準發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工作規定
質檢總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