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918.1-1987 化妝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 總則
所采集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一般視每批化妝品數量大小,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包裝單位。檢驗時,應分別從兩個包裝單位以上的樣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裝量小的樣品,取樣量可酌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