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合肥海關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疫情期間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
通知要求,除捕撈水產品外,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對相關經營者一律停業整頓,經營場所一律查封。違法從事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動的,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從重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通知指出,各地要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場所周邊應當設置隔離警示標識。嚴禁任何野生動物及制品運進或運出場所。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市場關閉措施,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
專項執法行動期間,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執法力度,重點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獵、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疫情期間,對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實行頂格處罰。同時,依法嚴厲查處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以及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制品發布廣告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