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我國為了加強屠宰管理,保證豬肉產品質量安全,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從事牲畜屠宰活動。
近日,興義市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興義市下五屯雞場街附近有人私自屠宰死豬,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干警立即開展調查取證。
經調查查明,為謀取利益,李某將死因不明的死豬從云南運至興義市賣給飼養狗的劉某。為了節約飼養成本,劉某租用何某的房屋對死豬進行屠宰,將死豬肉做成飼料喂給狗等動物。同時,何某也將死豬肉的邊角料當成飼料喂給自己飼養的雞鴨鴿子等。劉某的屠宰地點現場環境極其惡劣,其沒有屠宰資質,更沒有任何檢驗設備、消毒設施以及其他無害化處理設施。將死因不明的死豬肉做成飼料喂給雞、鴨等動物,而這些動物又進入市場販賣,最終流向市民的餐桌,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
興義市人民檢察院立即向興義市農業農村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開展畜禽屠宰檢疫整治。興義市農業農村局高度重視,開展了專項整治,一是對劉某、李某、何某立案調查并作出行政處罰;二是開展全市牲屠宰及動物防疫專項整治工作,抽調專門的人員進行檢疫工作,并在每個鄉鎮設立產地檢疫報檢點,同時加強對轄區牲畜屠宰與動物防疫的宣傳,引導大家樹立杜絕私屠濫宰的意識。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也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發力,在保護群眾食品安全問題上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