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9期)涉及新鄉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將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抽檢基本情況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家佳樂購物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煙臺澳雅特酒業有限公司委托衛輝市祥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銳茗草莓味白蘭地雞尾酒(配制酒)、1批次銳茗紫葡萄味白蘭地雞尾酒(配制酒)、1批次銳茗橙味伏特加雞尾酒(配制酒),酒精度檢出值均為<0.5%vol,標準規定為3~6%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經營環節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家佳樂購物有限公司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告知書》《檢驗報告》等文書,并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該公司在法定時間內未提出異議。
經調查,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家佳樂購物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購進標識為“衛輝市祥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銳茗紫葡萄味白蘭地雞尾酒(配制酒)”、“銳茗橙味伏特加雞尾酒(配制酒)”、“銳茗草莓味白蘭地雞尾酒(配制酒)”各1件×24瓶/件,分別銷售了24瓶、22瓶(剩余2瓶已被扣押)、21瓶(剩余3瓶已被扣押),銷售單價為6.8元/瓶,該公司經營上述不合格的雞尾酒的貨值金額共計489.6元,違法所得共計335.6元。無產品召回。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家佳樂購物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標識為“衛輝市祥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銳茗橙味伏特加雞尾酒(配制酒)”(生產日期2019/01/21,保質期18個月,凈含量275ml)2瓶和“銳茗草莓味白蘭地雞尾酒(配制酒)”(生產日期2019/01/21,保質期18個月,凈含量275ml)3瓶;2、處貨值金額489.6元(肆佰捌拾玖元陸角)等值的罰款,計489.6元(肆佰捌拾玖元陸角);3、沒收違法所得335.6元(叁佰叁拾伍元陸角)。上述兩項共計825.2元(捌佰貳拾伍元貳角)。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新市監罰字〔2019〕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