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電(通訊員廖維玉)男子偽造動物檢疫證明,從廣西調運生豬違法出省,結果被抓現行。近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全州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付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現年45歲的付某常年從事生豬調運生意,經常跨省調運生豬,從中賺取差價。一次,付某偶然在高速公路服務區(qū)的電線桿上得到了一個辦假證電話,便記錄下來。為順利跨省調運生豬獲取利益,他通過微信聯系該辦假證的人,向其提出購買空白的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要求,并通過微信向辦假證的人支付了300元。隨后,他便收到了數十份偽造的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電子文本,付某再到復印店打印偽造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
2019年6月初,付某在廣西全州縣一生豬養(yǎng)殖場購買了幾百頭生豬,準備運回江西自家生豬基地暫時存放,待價格回升時轉賣外省。6月11日,付某將偽造好的兩張假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交給司機羅某,羅某于2019年6月13日攜帶偽造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從全州縣咸水鎮(zhèn)一養(yǎng)殖場裝運生豬出廣西境內時被查獲,偽造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被當場收繳。
2019年8月22日,付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