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報告說,2019年7月1日至5日在毛里求斯舉行的《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即SIOFA)締約國第六次會議在加強這一新組織的管理框架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
根據歐洲執行機構的說法,歐盟的貢獻對于指導討論提高漁業可持續性和改進漁船的管理和控制是至關重要的。
其中一些主要成就包括:
根據歐盟和澳大利亞的提議,通過了一項管理羅非魚和南極美露鱈的新措施。
通過歐盟共同發起的公海登船和檢查程序,預計將大大提高SIOFA有效監測區域漁業活動的能力。
加強底釣措施,包括對脆弱的海洋生態系統分類指標和確認其程度的閾值。
SIOFA還根據歐盟的建議,首次禁止直接捕撈鯊魚,并對海鳥采取了保護措施。
SIOFA于2012年6月生效,至今已有9個締約方:澳大利亞、庫克群島、歐盟、代表其印度洋領土的法國、日本、韓國、毛里求斯、塞舌爾群島和泰國;一個參與捕魚的實體:中國臺北;一個合作非締約國:科摩羅。肯尼亞、馬達加斯加、莫桑比克和新西蘭也是該協定的簽署國,但尚未被該協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