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墨西哥內政部宣布將修改預包裝食品和非酒精飲料的現行標簽要求,評議截止期為12月10日。相關產品須在標簽上至少標示下列信息:
1. 產品名稱或通用名稱;
2. 成份列表(如產品只有單一成份則不作此要求);如果相關成份和添加劑會引起過敏反應,則應進行報告;
3. 按照NOM-030-SCFI-2006要求以通用計量單位標示成份凈數量和無水干數量。也可采用其它計量單位進行標示;
4. 相關方名稱和稅居地。對進口產品而言,產品負責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名、稅居地需進行標示。產品報關后但在進入商業流通領域之前,在墨西哥國內的產品可標示該種信息;
5. 原產國;
6. 批號;
7、失效日期、最佳食用日期;
8. 部分營養信息;
9. 如有必要應標示食用說明。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575205&fecha=11/1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