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3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4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5大類食品600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糕點、蜂產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食鹽,發現不合格樣品9批次。
2批次糕點、1批次餅干、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檢出過氧化值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糕點、1批次餅干、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分別為:標稱莆田市多友福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19日生產的小麻花(油炸類糕點),銷售單位為福建陸加叁商貿有限公司荔能店;標稱漯河慕蘭卡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19日生產的小白心里軟酸奶味夾心面包,銷售單位為漳州潤良商業有限公司;標稱廈門鷺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2日生產的蛋花酥,銷售單位為福建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廈門五緣灣店;標稱高唐縣笑盈盈食品廠2019年4月12日生產的開心麻圓,銷售單位為福清市石竹蔡有勇便利店。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GB 7100-2015)中規定,餅干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其他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銷售的來自天怡(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豬肝(檢疫日期為2019年8月21日)檢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合格。
五氯酚酸鈉屬于有機氯農藥,常被用作除草劑、殺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五氯酚酸鈉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還有,福安市惠客多超市銷售的活梭子蟹(購進日期為2019年8月22日)檢出鎘(以Cd計)不合格。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水產品中鎘(以Cd計)超標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另外,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興南店銷售的來自廈門永輝民生超市有限公司的上海青(購進日期為2019年8月29日)檢出氟蟲腈不合格。
氟蟲腈是一種苯基吡唑類殺蟲劑、殺蟲譜廣,對害蟲以胃毒作用為主,兼有觸殺和一定的內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氟蟲腈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糕點和1批次水果制品也檢出不合格,分別為:標稱達夫(福建省)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17日生產的華夫格子(雞蛋味)檢出霉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漳州市萬達廣場店;標稱潮州市潮安區榮園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7日生產的九制雪梅(話化類蜜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清市創客超市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的不合格食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第43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食品抽檢不合格表(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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