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2月25日電 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出臺《食品安全承檢機構考評管理制度》,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強化技術支撐。
《制度》明確規定,承檢機構應該具備的檢驗檢測能力、組織構架、質控和教育培訓水平等;未經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允許不得分包或轉包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任務;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對于可能影響檢驗真實性、準確性的情況,要及時向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作出書面報告。
《制度》詳細規定了四川省市場監管局針對食品承檢機構開展考評管理的適用范圍、工作職責、考評內容、考評方法、紀律約束、責任追究等。
《制度》明確指出: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主要采取盲樣考核、留樣復測、交叉驗證等方式,對承檢機構任務管理、樣品管理、過程控制、結果確認等相關內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評檢查。根據考評檢查情況,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整改、暫停、終止其承擔任務等處理措施。考評檢查結果還將作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任務的依據。
2019年,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把承檢機構納入考評管理范圍,先后開展了盲樣考核、報告抽查、飛行檢查,不斷規范承檢機構抽樣檢驗行為,客觀評價承檢機構工作質量,強化承檢機構的考評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形成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相配套的長效機制和保障措施,有力保障了省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高質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