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9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檢信息,曝光了15批次不合格食品。據悉,抽檢的樣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共17類食品851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八成為食用農產品
不合格樣品中,有12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八成。其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氧氟沙星,分別為:湖北雅斯連鎖商業有限公司宜都雅斯大型綜合超市銷售的財魚(抽樣日期:2019-10-11)、黃岡市黃商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黃商購物中心銷售的鱸魚(淡水魚)(抽樣日期:2019-06-11)、荊門市百佳匯商貿有限公司荊州分公司銷售的財魚(黑魚)(抽樣日期:2019-09-10)、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鋼都花園購物廣場銷售的財魚(黑魚)(抽樣日期:2019-09-19)、黃岡市黃州區德莊萬達廣場火鍋店銷售的黑魚(抽樣日期:2019-09-03)、黃岡市黃州區滇婆婆草帽石鍋魚餐廳銷售的烏鱧(黑魚)(抽樣日期:2019-09-04)。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還有2批次雞蛋檢出不合格 ,為:神農架家家惠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土雞蛋(抽樣日期:2019-10-08)檢出氟苯尼考;武漢中商超市連鎖有限公司首義店銷售的鄉村純品雞蛋(抽樣日期:2019-05-27)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根據《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氟苯尼考、恩諾沙星均可在動物中使用,但是在產蛋雞中禁用。
此外,還有4批次蔬菜檢出不合格,分別為: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隨州文峰店的青梗芹菜(抽樣日期:2019-11-13)檢出毒死蜱超標;武漢市洪山區永忠蔬菜商行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19-09-21)檢出腐霉利超標;黃岡市黃州區金滏山自助餐廳連鎖店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19-09-04)檢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標;武漢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津泰店銷售的豆芽(抽樣日期:2019-11-11)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
根據《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mg/kg。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明確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
2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檢出過氧化值超標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檢出過氧化值超標,為:襄陽華億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襄陽誠鼎牛味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味鮮小米鍋巴(生產日期:2019-09-21)和牛味鮮黑米鍋巴(生產日期:2019-09-21)。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禛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中規定,含油型膨化食品中過氧化值應≤0.25g/100g。
1批次蜂產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蜂產品檢出不合格,為: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新洲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湖北三普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普農香土蜂蜜(生產日期:2019-06-24)檢出諾氟沙星。
諾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諾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宜昌、神農架林區、襄陽、隨州、黃岡、荊州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2020年第2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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