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鷹潭市市場監管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加強統籌指揮和統一部署,迅速反應,切實加強口罩、消毒水、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依法從嚴從快主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有力保障防控疫情時期市場價格穩定。根據近期查處情況,我局現發布10宗疫情期間哄抬物價、銷售“三無”口罩等典型違法案件,請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依法經營。
案例一
2020年1月26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在龍虎山區局轄區對防疫防控物資進行檢查,發現上清鎮零壹超市銷售標稱醫用口罩一批,經檢查并現場核實,該批標稱醫用口罩無中文標識、無產品名稱、無執行標準,涉嫌“三無”產品,且該批口罩進貨價0.5元/只,銷售價為1元/只。執法人員對現場庫存1000只標稱醫用口罩進行了異地登記保存。該經營超市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0年1月28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在高新區局轄區對防疫防控物資進行檢查,在天潔西路28號鷹潭市向陽平價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超市有銷售口罩行為,經現場檢查并核實,該超市銷售的口罩均無生產廠址、無執行標準、無中文標識,涉嫌“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場銷售的600只口罩進行了扣押。該超市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迅速立案,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0年1月26日,貴溪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菜市路貴溪市小程百貨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有銷售口罩行為,經現場檢查并核實,該店以50元/盒銷售口罩40盒,進貨價為25元/盒,該店涉嫌哄抬物價、非法推進物價上漲,目前貴溪市市場監管局已迅速立案調查,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2020年1月28日,貴溪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根據社區舉報,對轄區內老定點屠宰場冰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一批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經查,該豬肉系商戶李某所有,其從福建省南平市購進,由于運輸時間太長導致其中6頭活豬情況較差,其自行宰殺后運送至涉案冰庫內暫時儲存。執法人員現場查扣宰殺并清理分割完畢的豬肉一批,目前貴溪市市場監管局正對該案開展進一步調查,一經查實,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
2020年1月28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根據群眾投訴,對東湖街道三只羊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銷售的棉質防塵口罩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涉嫌銷售“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20個口罩予以扣押。該超市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
2020年1月29日,余江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舉報,稱余江區華聯商場以40元/盒銷售口罩。該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有銷售口罩行為,經現場檢查并核實,該超市銷售的口罩是一次性使用口罩,該商場經營范圍未核定“醫療器械”。經調查詢問,華聯商場于27日從不明渠道購進口罩20包(一包10片),以40元/盒對外銷售,且未明碼標價,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商場正在銷售的86只口罩進行了扣押。目前余江區市場監管局已經立案調查,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七
2020年1月29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12315舉報投訴平臺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其1月27日在微信上通過賣家購買的300只口罩均為三無產品,合計花費900元,而賣家告知這些口罩為一次性醫用口罩。我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賣家進行調查詢問,賣家承認其在未取得任何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于2020年1月19日在義烏小商品批發市場門口的路邊采購了7包口罩,每包50個,每個2.5元,于1月27日以3元/個的售價銷售300個口罩給舉報人。經營者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相關規定。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迅速立案調查,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八
2020年1月30日,根據群眾反映,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鷹潭華塘百貨有限公司(好又多超市東湖店)食用鹽價格進行現場檢查,1月31日又對食用鹽價格進一步核查,發現該公司2020年1月26日10時至1月27日10時期間“清江古海原生深井鹽350g”“萬年弱堿深井加碘鹽300g(清江古海弱堿深井鹽300g)”“清江古海綠色低鈉鹽300g”“深井細鹽500g”4個品種食用鹽實際結算價格比標簽價格各高出2元,涉嫌價格欺詐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將于近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九
2020年1月30日,根據群眾舉報,貴溪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對四冶路口貴溪市家佳美超市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有銷售口罩行為,經現場檢查并核實,該店銷售的口罩無廠名廠址、無執行標準、無中文標識,涉嫌“三無”產品,目前貴溪市市場監管局已迅速立案調查,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十
2020年1月30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防疫防控專項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鷹潭市信江新區億嘉福超市恒大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有銷售口罩行為,經現場檢查并核實,該超市銷售的口罩均無生產廠址、無執行標準、無中文標識,且不能提供購進票據以及供應商的資質證明材料,涉嫌“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該超市進行立案調查,該超市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目前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并將從嚴從快作出行政處罰。
下一步,鷹潭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密切跟蹤口罩、消毒水、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和糧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情況,指導督促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快查處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