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5期、2020年第6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共通報9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項目涉及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等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哈爾濱市道里區騏商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市松北區潤恒薛占柱三辣菜批發行供應的芹菜(購進日期2019-8-28),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齊齊哈爾百花瀏園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芹菜(購進日期2019-8-31),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銷售的草魚(購進日期2019-9-20),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氧樂果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 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地西泮又名安定,為鎮靜劑類藥物。《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地西泮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減少運輸過程中魚的應激反應,降低新陳代謝,以保證運輸過程中的鮮活性。但地西泮在魚體內殘留是永久性的,它可以通過食物鏈傳遞給人類。長期食用地西泮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3批次食品檢出禁用藥物
3批次食品檢出禁用藥物,分別為佳木斯市向陽區光復樂得購超市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顯明肉業有限公司供應的牛肉(檢疫日期2019-9-16),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哈爾濱市道里區樂購綜合超市銷售的綠豆芽(購進日期2019-11-4),哈爾濱嘉潤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購進日期2019-11-18),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克倫特羅是β-興奮劑的一種,可促進動物體蛋白質沉積、促進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積,提高胴體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飼料轉化率。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規定,克倫特羅是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殘留克倫特羅的動物性食品,可引起內分泌紊亂,對人的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4-氯苯氧乙酸鈉俗稱防落素,商品名為防落素、保果靈,是農業生產中常用的植物生長抑制劑。4-氯苯氧乙酸鈉作為低毒農藥登記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圍,豆芽生產不可使用該物質。長期食用4-氯苯氧乙酸鈉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產生危害。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豆芽運輸過程不耐貯藏,添加進去增加其抗逆性,并達到保鮮的目的。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哈爾濱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群力店銷售的標稱遼寧雨謙食品有限公司遼中分公司生產的小蒙酸菜(生產日期2019-10-25),哈爾濱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恒大店銷售的標稱遼寧雨謙食品有限公司遼中分公司生產的小蒙酸菜(生產日期2019-10-24),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廣泛用于食品防腐,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 g/kg。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質期,超限量使用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二是生產企業在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時未能準確計量。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綏化市北林區水滴匯海鮮之家食品商店銷售的蝦(購進日期2019-9-23),鎘(以 Cd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及時將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5期)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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