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14日,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48批次,涉及酒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大類產品,其中合格樣品14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主要是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其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分別為:景東安定徐麗萍百貨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昆明市官渡區新發食品廠生產的原香瓜子、宣威市云元食品廠生產的云元原香瓜子(原香味)、宣威市云元食品廠生產的云元真情花生(原香味)。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影響口感。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中規定,熟制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應不超過0.80g/100g,其他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的過氧化值應不超過0.5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為:吳川市振文強力酒廠生產的德順保雄辜酒,該樣品檢出酒精度(20℃)不達標。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不達標會影響酒的品質,原因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導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為企業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28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