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20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春節食品專項抽檢情況,共抽檢了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類食品155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38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超半數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半數多。其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彭水縣繼銀餐館銷售的油條、潼南區輝仔干貨店銷售的紅薯粉絲、云陽縣川福居小吃店銷售的麻花。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產生鋁殘留。根據《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應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最終產品中鋁的殘留量應≤100mg/kg(干樣品,以Al計)。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 第1號)》規定,粉絲 、粉條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等膨松劑需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200mg/kg(干樣品,以Al計)。
還有,2批次肉制品檢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重慶市武隆區巷口鎮下油房溝市場肖華蓉銷售的鹵豬耳朵、重慶市巴南區石灘鎮方斗村坪上組189號張忠偉銷售的鹵鴨肉。
亞硝酸鹽,是一類無機化合物的總稱,以亞硝酸鈉最為常見,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無機化合物。亞硝酸鹽是一種護色劑、防腐劑,一般用于發色作用,使肉制品呈現誘人的鮮紅色,提高產品的商品性,此外還有抗氧化和防腐等功效?!禛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在醬鹵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15g/kg,最終殘留量應≤30mg/kg(以亞硝酸鈉計)。但原衛生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2年第10號公告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還有,武隆區吳世菊副食店銷售的干筍子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食品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妒称钒踩珖覙藴?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干制蔬菜(脫水馬鈴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最大限量值為0.2g/kg。
此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李藝多食品店銷售的饅頭;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新田鎮新田居委7組劉恩英銷售的、武陟縣旺青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調味面制品(印度飛餅)。
5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2批次樣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重慶鳳梧商貿有限公司跳石店銷售的香蕉檢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萬州區袁家墩新紀元超市銷售的小白菜檢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規定,吡唑醚菌酯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毒死蜱在小白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1mg/kg。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超標,分別為:重慶市黔江區城東街道南海城菜市場蔬菜類147-148號攤位田瓊英銷售的韭菜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呈呈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芹菜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為0.05mg/kg;鉛(以Pb計)在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 中最大限量為0.1mg/kg。
另外,還有1批次樣品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重慶市永川區中山路2-24號肖建良銷售的黃豆芽。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酉陽縣為群副食店銷售的、咸豐縣邢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原味香瓜子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綦江區肖萬江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重慶伯倫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素牛板筋(調味面制品)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553批次春節食品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03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