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20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及有關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肉制品、酒類、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等7大類食品311批次樣品,其中16批次樣品不合格,295批次樣品合格。
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5批次樣品檢出氧氟沙星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長沙市岳麓區棋棋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黑魚(財魚)、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公司銷售的冰鮮黃魚、長沙市岳麓區鄧銀輝水產品商店銷售的鱸魚、長沙市芙蓉區胡堅水產經營部(2號攤位)銷售的黑魚、衡陽市蒸湘區秀英鮮魚攤銷售的黑魚。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氧氟沙星殘留在人體中蓄積,可能引起人體的耐藥性,長期攝入氧氟沙星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癥狀。
還有,長沙市芙蓉區陳學榮肉類經營部銷售的豬五花肉和豬里脊肉檢出地塞米松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地塞米松是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之一,有抗炎、抗休克、抗過敏、抗毒素等作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235號公告》規定,地塞米松在豬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0.75μg/kg。養殖環節用藥管理不嚴或者不科學,超量使用或沒有嚴格執行休藥期將造成地塞米松殘留超標。
另外,湖南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衡陽解放路店銷售的綠殼蛋檢出金剛烷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金剛烷胺又名三環癸胺、三環葵胺,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藥物。據《首批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顯示,金剛烷胺類等人用抗病毒藥移植獸用,缺乏科學規范、安全有效實驗數據,用于動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給動物疫病控制帶來不良后果,而且影響國家動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實施。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后,不得再經營和使用,違者按生產、經營和使用假劣獸藥處理。
3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長沙市雨花區喜吖吖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隆回縣博隆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燈籠干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衡陽市蒸湘區尹記糧油店銷售的、標稱湖南衡陽縣湘雁酒廠生產的湖之酒和沃爾瑪(湖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邵陽寶慶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阿爾善牛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阿爾善®風干牛肉(原味)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達到延長保質期的目的,在生產加工環節超范圍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體組織所吸收,進入人體后即分散于血漿和許多的器官中,有抑制體內多種氧化酶的作用,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危害。
山梨酸及其鉀鹽是一種酸性防腐劑,具有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對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細菌的生長發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鉀鹽是一種相對無毒的食品添加劑,在生物體內可被代謝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但如果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3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邵陽市雙清區鑫鑫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河南康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骨香腸、邵陽市雙清區太黃商行銷售的標稱四川美時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肉干檢出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南省恭兵食品有限公司鹵菜專店銷售的,標稱湖南省新化縣白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新白腐乳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造成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腸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產品的加工原輔料受污染,或者是生產加工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邵陽市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寶西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武岡市鴻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武岡鹵豆腐檢出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王一實業集團衡陽香江百貨有限公司立新店銷售的,標稱湖南省鼎谷一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湖之酒檢出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衡陽、邵陽、婁底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長沙、衡陽、邵陽、婁底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對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向省局報告。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11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公示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