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2月5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市場、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對違法行為從嚴、從快查處。
嚴控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嚴禁食品生產企業采購使用來源不明和不具備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畜禽及產品,對生產、包裝、貯存、運輸等環節的設備和環境按規定清洗消毒,執行熟食制品熟化殺菌處理要求,嚴禁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人員從事食品生產。
加強農(集)貿市場、商超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從業人員必須每日測量體溫,對出現乏力、發熱、咳嗽、腹瀉、咽部炎癥等癥狀者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實行場地和公共設施日消毒。嚴禁采購和加工野生動物及制品,嚴禁采購活禽并進行現場加工制作。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操作前必須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嚴禁舉辦群體性宴席等人員集聚活動,嚴禁制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禁在餐飲服務場所飼養和宰殺畜禽等動物,嚴禁采購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肉。強化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上的“野味”產品和無許可入網商戶的自查自糾,下線相關商品和商戶,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或使用“食安封簽”,倡導“無接觸配送”。
同時,進一步加強農(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監管和防控,堅決禁止違規售賣活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堅決防止反彈。疫情防控期間,遼寧省將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和涉事主體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