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業疑現“無間道”橋段。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今年10月底,有“炒豬團”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附近通過無人機向生豬養殖企業投放非洲豬瘟病毒,相關企業則使用無人機管制設備防范投毒,卻意外造成了附近民航GPS信號被干擾。
目前,企業私設的無人機管制設備已被收繳,但上述攻防雙方斗智斗勇的一幕還是讓人瞠目:沒想到看似田園牧歌、歲月靜好的“二師兄”行業,竟然也會上演如此云譎波詭的“生化大片”;而在非洲豬瘟導致豬肉價格上漲的情況下,有人妄圖以違法犯罪手段大發不義之財,也著實讓人側目。
不過,根據新京報的報道,被“投毒”企業所在地相關職能部門回應稱,沒有發現有人向當地豬場投放非洲豬瘟病毒。而因為此事情節足夠離奇“驚悚”,也讓一些人對此事將信將疑,真相還并不明朗。
但不管真相如何,此事至少讓更多的人知道,在炒房、炒幣之外,還有“炒豬團”這樣一個群體。對這個群體,各方有必要多長個心眼,別被“炒豬團”蒙進“殺豬盤”。
“炒豬團”的前世今生
“炒豬團”不是一個“新物種”,至少在2011年就見諸公開報道。
當時《解放日報》的報道稱,在收豬人業內廣泛流傳一個案例:某浙江老板,于去年(2010年)年底一次性抓了5000頭80多公斤的中豬進行囤積,兩個月后,將被養到120多公斤的豬拋售,一下子幾百萬元到手。如此短平快,讓大量民間資本眼紅,以浙江游資為代表,滬、皖等地投機型選手迅速跟進。所以在江浙一帶,可能最早出現了“炒豬團”。
“炒豬團”的邏輯很簡單:低買高賣。低買高賣本無問題,這符合市場最基本的邏輯,但前提是手段要正當。
反觀這些“炒豬團”,他們為了壓低收豬價格,祭出各種花招兒,套路連連,典型者比如:
無視生豬跨省流動的各種嚴格限定,跨省收豬、販豬;
買通監管人員,偽造手續證明,偷運生豬;
向養殖場戶投放丟棄的死豬,散播疫情謠言,制造社會恐慌情緒,壓低收豬價格……
所以,“炒豬團”基本是一群沒有道德、沒有底線的投機分子,他們以各種非正當的手段擾亂生豬養殖秩序,不客氣地說,在民眾普遍對豬肉價格上漲感觸較深的情勢下,這是發國難財,相關部門該以雷霆手段打擊他們的囂張氣焰。
根據《半月談》的報道,在某養豬百強縣,一名養殖企業負責人說,非洲豬瘟疫情出現以來,集團分公司曾發現有無人機在生豬養殖區投放不明物品,檢疫后發現該物品含有非洲豬瘟病毒。
關于這次投放非洲豬瘟病毒事件,雖尚存疑點,但相關部門還是需要有所防范,以維護養殖戶的利益。
打擊“炒豬團”要有“超限”思維
任何一種違背真實性的“炒作”都有點類似于孔飛力所說的“叫魂”,不過是炒作者通過制造一種信息或產品的稀缺性,來收割公眾的恐慌與他們口袋里的錢財罷了。
但他們躲在暗處,民眾無力反抗這種惡意的操縱。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由公共治理部門制服炒作者。
針對“炒豬”行為,相關部門已經多次發文、開會,強調要嚴厲打擊“炒豬”行為。
比如今年7月,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于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要求加強聯防聯控,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團伙;
12月17日,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在回應關于“炒豬團”的相關提問時也稱,“炒豬”行為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嚴重影響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嚴重破壞生豬生產秩序,嚴重損害養殖者的合法權益。
綱舉則目張,上層文件為打擊“炒豬團”提供了思路指引,地方就該一體照辦,維護民生。
不過,從花樣繁復的“炒豬”手段來看,打擊“炒豬”行為似乎也要有打“超限戰”的意識:對超限戰來說,不存在戰場與非戰場的區別,也不存在職業武裝與非職業武裝的邊界,對方的炮火是隨時隨地發生的,反抗手段也不該一成不變。
從前述來看,“炒豬團”的花樣實在太多,所以,地方相關部門在打擊“炒豬團”的時候,也該做好準備,采用靈活多變的“戰術”,對“炒豬”行為進行全方位打擊。
這輪豬肉價格上漲行情同比去年上漲了一倍多,成為實實在在的民生痛癢點。“炒豬團”在此時機之下以各種陰暗手段囤積居奇,既不人道,也違反法律。
于此而言,相關方面在做好“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做到保供穩價”宏觀調控的同時,對生豬市場上的害群之馬也該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以維護民生穩定。